关于房屋租赁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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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规定: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转租房子有哪些要注意的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转租房子有哪些要注意的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
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