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施工安全规范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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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一、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二、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1、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3、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轮或,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业主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悉数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衍生问题:
水电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一、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二、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1、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3、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腊陆伍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业主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
一、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二、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1、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3、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轮或,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业主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悉数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衍生问题:
水电施工安全规范是怎样的?
一、工程施工设计完全按国家规律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操作,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性。
公司在项目施工中,始终贯彻“以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劳动保护,不出重伤、死亡事故。为实现工程目标,在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基础上,全面落实我单位下达的各项指标,为此,在施工中应贯彻如下安全措施:
二、严格接行《安全生产法》的“三同时”制度、“四不放过原则”。
1、建立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的群防群治制度。
3、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如高空作业的安全吊带,焊工的防火器材,各工种的劳保用品等随第一批物资到达工地;甲方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4、腊陆伍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施工单位建议甲方配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5、业主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定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料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1、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3、需要临时停电、停水、中断道路交通的;
4、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5、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