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欠的赌债儿子有义务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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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的赌债,儿子没有义务进行偿还。父亲欠的赌债,应当父亲亲自偿还,儿子没有偿还义务,自愿偿还的除外,即使父亲不幸去世,儿子依法继承遗产的,也没有义务进行偿还,因为法律明确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看出,儿子在继承遗产后,只需要偿还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对于不合法的赌债,不需要偿还。
一、父亲帮人担保变成黑户对子女有影响吗
对成年子女没有影响,如果判决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的,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未成年子女有影响。父亲担保对子女无关,子女不需要承担父亲的担保责任及担保债务。子女只要不继承父母遗产是不承担担保义务的,即使继承遗产,也是承担遗产范围内财产担保。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即: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可以不予清偿,即子女无义务还款,自愿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子女有负债权吗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3)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4)其它生前合法债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以限定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清偿和与子女主张继承权相联的原则,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不偿还债务,主张继承权则连同债务一并继承。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父亲还债的义务。
一、父亲帮人担保变成黑户对子女有影响吗
对成年子女没有影响,如果判决担保人承担还款义务的,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对未成年子女有影响。父亲担保对子女无关,子女不需要承担父亲的担保责任及担保债务。子女只要不继承父母遗产是不承担担保义务的,即使继承遗产,也是承担遗产范围内财产担保。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即: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如果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可以不予清偿,即子女无义务还款,自愿的除外。
二、借款人的子女有负债权吗
(1)父母生前由于个人经营所欠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应负责偿还父母的债务,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放弃继承的,则不负偿还责任。
(2)父母生前为家庭经营所欠债,因为该经营的盈、亏为家庭成员共有,相互间互负连带责任,父母生前因此所欠债务逝世后,其子女有责任在家庭财产范围内来偿还。
(3)父母生前因生活困难所欠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规定,如果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因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因维持正常生活、医治疾病等而向他人所借债务,父母死亡后这些债务无论有无遗产,一律由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分担偿还。
(4)其它生前合法债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以限定在父母遗产范围内清偿和与子女主张继承权相联的原则,如果子女放弃继承权,则不偿还债务,主张继承权则连同债务一并继承。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在实际生活中,有不少子女自愿替父还债,作为一种优良传统应予支持、提倡,但在法律上,儿子没有替父亲还债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