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身份证要拍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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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
一、首次申领身份证: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照相、办证,工本费20元。
二、身份证丢失补办: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工本费40元。(是否通过媒体声明身份证遗失本人自愿)。
一、异地补办身份证要带什么
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三项材料:1.身份证遗失声明;2.户口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等。
三、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首次申领身份证: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照相、办证,工本费20元。
二、身份证丢失补办:持户口簿到办证大厅或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工本费40元。(是否通过媒体声明身份证遗失本人自愿)。
一、异地补办身份证要带什么
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以下三项材料:1.身份证遗失声明;2.户口薄;3.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3张;公民如遇身份证丢失、被盗,在户籍地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户籍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民还可通过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查询丢失身份证的相关信息。
二、补办身份证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1、到辖区派出所找户籍民警,由对方开具身份证遗失所需的补办证明;2、带本人户口簿、补办证明、采集人像信息(身份证照片回执单)、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递交到办证窗口;3、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等。
三、办理暂住证需要哪些材料
1.居民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店业单位,提交暂住旅店业单位出具的在住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户)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