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献遗体怎么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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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用户,您好!以下是遗体捐赠手续的详细步骤:**
1. **遗体捐献的基本原则**
* 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 **捐遗登记**
* 在进行捐遗登记时,捐献人需要写明遗体的捐献意愿(全部捐献或部分捐献)及其用途。
* 同时,提供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明确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 **登记完成后的操作**
* 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颁发遗体捐献卡。
* 如果捐献人后来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为其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撤销手续。
4. **遗体捐献的执行**
* 当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需在约定的时限内通知原登记机构。
* 并持相关证明资料(如:捐献人死亡证明、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
* 原登记机构在确认后,将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 **遗体处理**
* 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至殡葬单位进行火化。
* 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如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情况除外。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4-01-09
捐献遗体怎么办手续?
**遗体捐赠手续**
1. **遗体捐献的原则**:遗体捐献要以自愿、无偿为原则。市、区红十字会负责登记、接受,捐献人可到市区红十字会登记,也可要求登记机构上门登记。
2. **捐遗登记内容**:捐献人要写明遗体是全部捐献还是部分捐献及其用途。同时,还要写明遗体捐献执行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并负责通知遗体捐献接受单位的时限及同意执行的意见。
3. **登记后手续**:捐献人完成登记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遗体捐献卡。此后,捐献人如要求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销登记,登记机构将办理变更或者撤销登记手续。
4. **遗体交接**:捐献人去世后,遗体捐献执行人应按遗体捐献登记表中约定的时限通知原登记机构,并持捐献人死亡证明和遗体捐献登记表、遗体捐献卡等资料与原登记机构签订捐献遗体交接协议书,原登记机构向遗体捐献执行人颁发遗体捐献纪念证书。
5. **遗体处理**:遗体利用完毕后,由利用单位送殡葬单位火化,所需费用由利用单位承担,但遗体捐献执行人要求自行处理的除外。
遗体(器官)捐献必须在完全符合自愿和无偿的原则下进行。以下是办理遗体(器官)捐献手续的详细步骤:
1. 填写“申请登记表”,该表一式四份。申请登记表可以直接到皖医接受站领取,也可以在皖南医学院网站(http://www.wnmc.edu.cn/)的专题链接内点击遗体捐献,然后点击表格下载链接下载并填写。
2. 执行人签字。执行人是指最后完成遗体(器官)捐献者遗愿并与接受站联系的人。执行人可以是亲属、同事、邻居或者工作单位等。
3. 接受站盖章。完成上述1、2项后,将申请登记表递交至皖医接受站,或者邮寄至接受站。皖医接受站签署意见并盖章。盖章后的申请登记表,返回捐献遗体者本人保存一份,接受站保存一份,其余二份暂存于接受站。
4. 颁发纪念证。接受站向办完手续的遗体(器官)捐献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5. 接受遗体。遗体(器官)捐献者正常死亡后,执行人应在当地公安部门、医院或街道等处办理死亡证明书,同时尽快通知接受站。接受站立即派车前去接受遗体并及时做好遗体的固定和防腐等处理工作。
6. 完成上述第5项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的照片将被登入网上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