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座6年免检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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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内免检政策适用车型包括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还有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仍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申领免检车辆检验标注需要提交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只审核机动车检验标志申请表、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核查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一、机动车6年免检的详细规定
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是指车辆免于上线检验,但车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内到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警中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张贴到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免检2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可以适用免检1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检验规定办理年审业务。
二、7座面包车年检新规定是什么
车辆年检规定7座面包车需要审验的。7座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六年内每二年一审,需要上线验车,不享受免除政策。根据车辆年检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6年免检的详细规定
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是指车辆免于上线检验,但车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内到车管所、机动车登记服务站、交警中队申领检验合格标志,并张贴到汽车前挡风玻璃右上角。非营运轿车等车辆6年内免检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后的车辆,可以免检2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间的,可以适用免检1次;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检验规定办理年审业务。
二、7座面包车年检新规定是什么
车辆年检规定7座面包车需要审验的。7座面包车新车上牌后六年内每二年一审,需要上线验车,不享受免除政策。根据车辆年检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检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处理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后,可直接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