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到欺诈如何维权?
展开全部
消费者有消费过程中发现了欺诈行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1.通过协商的方式达到和解
消费者和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发生了争议,如果双方在自愿和互相原谅后,依据事实、讲清道理并划分好责任,从而达到和解并签订协议,使得纠纷得到了快速的解决。
2.通过投诉来进行调解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争议,请消费者保护部门进行调解,也就是由第三方就双方发生的争议通过说服劝导和沟通调和的方式,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消费者在投诉时要注意几点:
(1)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处理,是在其管辖范围内受理。
(2)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没能给予解决,消费者还可以请消保委进行损害鉴定作为证据。
(3)消费者应尽快地作出选择,是通过申诉还是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无论是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都是允许的。
3.向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争议,还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请求来解决,此方式力度比较强,高效和快捷。消费者在申诉时,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阐述理由和提供相关的事实根据。如果和经营者自行达成了和解,可以撤回申诉,并请相关行政部门写出调解书。
4.向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自愿让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来作出裁判。仲裁的特点是专家仲裁、一裁终局、费用低、保密、感情影响较小和程序简单。仲裁费用由败诉者承担,仲裁庭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各自的承担费用。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的合法受到损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此方式属于民事诉讼。
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消费者有增加赔偿其损失的要求,那么经营者应赔给消费者其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的3倍金额。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500元的,则为500元。如法律有其他规定,则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1.通过协商的方式达到和解
消费者和经营者就商品或服务发生了争议,如果双方在自愿和互相原谅后,依据事实、讲清道理并划分好责任,从而达到和解并签订协议,使得纠纷得到了快速的解决。
2.通过投诉来进行调解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消费争议,请消费者保护部门进行调解,也就是由第三方就双方发生的争议通过说服劝导和沟通调和的方式,解决了双方的纠纷。
消费者在投诉时要注意几点:
(1)对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处理,是在其管辖范围内受理。
(2)当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没能给予解决,消费者还可以请消保委进行损害鉴定作为证据。
(3)消费者应尽快地作出选择,是通过申诉还是起诉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4)消费者无论是向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都是允许的。
3.向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了争议,还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请求来解决,此方式力度比较强,高效和快捷。消费者在申诉时,要以书面形式进行说明、阐述理由和提供相关的事实根据。如果和经营者自行达成了和解,可以撤回申诉,并请相关行政部门写出调解书。
4.向仲裁机构作出裁决
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协议,自愿让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来作出裁判。仲裁的特点是专家仲裁、一裁终局、费用低、保密、感情影响较小和程序简单。仲裁费用由败诉者承担,仲裁庭根据双方责任的大小来确定各自的承担费用。
5.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的合法受到损害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将依法进行审判。此方式属于民事诉讼。
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消费者有增加赔偿其损失的要求,那么经营者应赔给消费者其购买商品的价格或服务费用的3倍金额。要求增加赔偿的金额不满500元的,则为500元。如法律有其他规定,则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