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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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男女双方在感情发展过程中发生经济往来是正常的行为,但万不可将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依据,不然就会造成“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的局面。在感情交往中的经济往来最好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转账及红包若是特殊时间以特殊红包金额发送,如发送520元红包,一般认定为赠与;若不是特殊时间发送的非特殊金额的转账或红包,但标注了“爱你”等特殊字样的,一般也认定赠与。二是对于金额较大,明显是附有一定条件或是为一定目的的转账,则应当考虑到这样的资金有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在男女终止恋爱后,由于其附有的条件或者是目的不能实现,接受钱款的一方则应当返还接受的大笔财物。三是男女双方即使在恋爱期间,若是涉及大额的经济往来,最好也通过书面的借条等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即使碍于情面无法形成书面借条,最好在转账时也以备注、留言等方式进行说明,这样在纠纷发生的时候有足够的证据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18
在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能否要回?
男女双方在感情发展过程中发生经济往来是正常的行为,但万不可将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依据,不然就会造成“谈钱伤感情,谈感情伤钱”的局面。在感情交往中的经济往来最好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转账及红包若是特殊时间以特殊红包金额发送,如发送520元红包,一般认定为赠与;若不是特殊时间发送的非特殊金额的转账或红包,但标注了“爱你”等特殊字样的,一般也认定赠与。二是对于金额较大,明显是附有一定条件或是为一定目的的转账,则应当考虑到这样的资金有可能是以结婚为目的,在男女终止恋爱后,由于其附有的条件或者是目的不能实现,接受钱款的一方则应当返还接受的大笔财物。三是男女双方即使在恋爱期间,若是涉及大额的经济往来,最好也通过书面的借条等方式将证据固定下来,即使碍于情面无法形成书面借条,最好在转账时也以备注、留言等方式进行说明,这样在纠纷发生的时候有足够的证据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们相亲认识的,见过父母,我和她也约定好年底结婚,我在这期间给她买的衣服2700,出去吃喝,给她交的房租3300,她说没钱用了,我就给她转3000,她说没钱打麻将了,我就给她转2000等等,总共2~3万,两个月后,我没钱了,她说分手,这些钱要还我吗?
保存好转账记录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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