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局长权利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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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3、主管理财务、组织人事、检查指导行政管理工作;4、签署重要工作文件,对本局全面工作负责;5、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6、负责组织完成区、市民政部门及金凤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1、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队伍建;2、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区市有关民政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3、主管理财务、组织人事、检查指导行政管理工作;4、签署重要工作文件,对本局全面工作负责;5、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6、负责组织完成区、市民政部门及金凤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综合设置,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合理、机构精简、权责一致,决策和执行相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应当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适时调整。但是,在一届政府任期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应当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