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二手房过户须知怎么办理二手房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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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过户手续的办理: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缴过户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一、没产权的房子能否买
房屋没有产权其实是可以买到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是无法办理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二、房产转让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房产转让需要房产证原件、房产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房产转让合同原件、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提交委托书。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1、对交易房屋产权进行调查;
2、买卖双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评估房产,房产评估需要找评估公司,此过程大约要5~7个工作日;
4、办理贷款;
5、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二手房买卖双方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拿受理单;
6、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
7、缴纳契税等二手房交易税费,国土部门出税单,买卖方缴过户税费;
8、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新的房屋产权证。
一、没产权的房子能否买
房屋没有产权其实是可以买到的,只是不受法律保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是无法办理的。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有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
二、房产转让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房产转让需要房产证原件、房产转让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房产转让合同原件、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如果不是本人亲自办理,还需要提交委托书。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