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厂加班费多少钱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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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一、苏州工厂加班费多少钱一小时?
加班工资多少钱一小时一般需要根据当日的日期来进行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又不能进行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如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
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消除争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缺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平等地位上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往往较为强势,如此协商,劳动者多数会吃亏。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方法的优点也是省时、省力、省钱,且与单位的感情不会有太大的破坏。但调解委员会,只有在较大的企业,甚到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才设立,多数企业不设立调解委员会。
3.仲裁和诉讼
仲裁是指经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裁决。诉讼,是指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仲裁的优点是,仲裁结果且有公正性,生效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是,仲裁从立案到提交证据再到开庭审理、辩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又不能进行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多少钱一小时一般需要根据当日的日期来进行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又不能进行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如何维权?
1.与用人单位协商
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双方互谅互让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协商,最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消除争议。这种方法的优点是,省时、省力、省钱,不会伤害相互之间的感情,有利于继续和巩固过去形成的劳动关系。缺这种方法的缺点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并不在平等地位上平等协商,用人单位往往较为强势,如此协商,劳动者多数会吃亏。
2.调解
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方法的优点也是省时、省力、省钱,且与单位的感情不会有太大的破坏。但调解委员会,只有在较大的企业,甚到较大的国有企业中才设立,多数企业不设立调解委员会。
3.仲裁和诉讼
仲裁是指经争议当事人的申请,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双方发生的劳动争议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并做出裁决。诉讼,是指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仲裁的优点是,仲裁结果且有公正性,生效仲裁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缺点是,仲裁从立案到提交证据再到开庭审理、辩护,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又不能进行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