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签合同前有三个月试用期然后和公司签三年合同后还有六个月试用期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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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亲,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限,也不能将其中的六个月作为试用期的试用期只能在劳务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且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01
和公司签合同前有三个月试用期然后和公司签三年合同后还有六个月试用期合法吗
您好亲,和公司签合同前有三个月试用期然后和公司签三年合同后还有六个月试用期是不合法的亲,因为试用期结束以后,如果公司依然需要您继续工作的话,就应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条件签订正式的劳务合同,而不应该再要求您进行试用期。
您好,亲,在我国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在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务合同的,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所以如果公司要求您在签订正式合同前需要先进行三个月的试用期,那么是合法的,但是如果公司要求您在试用期结束后再进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这是不合法的。
您好,亲,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即使在正式的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三年的服务期限,也不能将其中的六个月作为试用期的试用期只能在劳务合同中单独约定,并且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
您好,亲,如果公司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话,要求您进行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或者将试用期作为服务期限的一部分的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人力资源社保部门投诉进行举报的,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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