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自治区〈若干措施〉和市〈实施意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和关于制定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意见建议分别形成单独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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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7-31
学校党支部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自治区〈若干措施〉和市〈实施意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将自查自评报告、创新做法、典型案例、和关于制定新一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意见建议分别形成单独材料。
亲您好,根据您提供的问题,我将详细解答如下:学校党支部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自治区〈若干措施〉和市〈实施意见〉实施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需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将相关报告和意见建议整理成单独的材料。具体步骤如下:1. 自查自评报告:根据通知要求,党支部应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报告可以分为几个方面,包括对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党员参与教育培训的情况、党员教育培训效果的评估等。在自查自评报告中,应详细列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2. 创新做法:党支部可以总结自身在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创新做法。这些创新做法可以是组织形式、教育内容、培训方式等方面的创新,可以是针对特定问题或特定人群的创新尝试。通过总结和分享这些创新做法,可以为其他党支部提供借鉴和参考。3. 典型案例:党支部可以选择一些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取得良好效果的典型案例进行总结。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是党员在培训中取得的先进事迹,也可以是党支部通过教育培训取得的积极成果。通过分享这些典型案例,可以激励和鼓舞其他党员,促进工作的良性竞争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