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将进酒》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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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小为学长
2023-05-30 · 超过23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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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君不见 
唐 · 李白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将进酒》一诗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是年李白三十六岁。
在这前一年,李白曾应好友元演之约,北游太原。元演的父亲是太原的府尹。李白在太原住了一年多,其间又北游雁门,直到次年秋天才返回河南。由于元氏父子的热情款待,李白的太原之游十分惬意,多年以后他还津津乐道。但他一想到自己已年近“不惑”,雄心壮志仍未能实现,也不能不感到苦闷。
李白回到河南后,在洛阳遇到好友元丹丘也刚从峨嵋山回来。李白便应邀到了元丹丘的颍阳山居,恰好另一位友人岑勋也来到元丹丘处。于是,三位朋友置酒高会,开怀畅饮,直到皓月东升,兴犹未已。边谈边饮,边饮边谈,李白的酒已喝得不少了,久已积蓄在心头的半辈子的甜酸苦辣,便涌了上来,借眼前景而转化成《将进酒》这首诗篇。
元丹丘的颍阳山居,在嵩山西南麓,离黄河不远,因此诗人以黄河起兴。黄河自西而来,如同从天而降,然后一泻千里,直奔东海。这种景象触发了李白心中青春易逝,功业未成的愁绪。使他感到自己的黄金岁月,恰象黄河流水一样,将一去不复返,满头青丝很快就会变成满头霜雪,因而不禁悲从中来。但这种悲哀,是大丈夫壮志未酬的悲哀,所以虽悲亦壮,虽哀亦豪。不是凄凄惨惨,而是呼号奋发。
诗人正在悲哀之际,看见“开元之治”的光辉还在天边闪耀,感到青春的活力还在他的血管里奔流,于是他又高兴起来,马上斟满希望的酒杯,奏起行乐的琴弦,高声唱出一串欢乐的诗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正当他陶醉在及时行乐和对未来的希望之中。多年来怀才不遇的愤懑忽然又翻腾上来。正当他拿起酒壶,劝别人和他一起“尽欢”之时,却又流露出如此虚无的思想和如此颓废的情绪:“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好象他把一切都看淡了,准备在醉生梦死中过一辈子。实际上,这是故作愤激语,用以发泄他对当时社会现实的不满。
大概是作为主人的元丹丘,恐怕李白饮酒过多,牢骚太盛,便故意说没有钱打酒了,李白却还不肯罢休,接着又高声唱道:“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陈王,即曹植;平乐,楼观名,故址在洛阳。曹植《名都篇》中有“归来宴平乐,美酒斗十千”两句,写的是一个贵族青年,无所事事,只有以斗鸡走马,歌舞饮酒为乐,借以消遣岁月。实际上曹植写的就是他自己抒发他自己不受重用的怨望之情。李白在诗中用“陈王”事,暗中也有这个意思。最后这几句大意是:想那才华绝代的曹植,被弃置不用,只有靠饮酒作乐来打发日子。我为什么不可以学他那样?没钱吗?把元氏父子送我的五花马、千金裘拿去换酒吧!换了酒来让我们尽情一醉,把心中陈古八百年的忧愁都一扫而光吧!
历代文人借酒浇愁虽然屡见不鲜,但表现得这样旷达,这样豪放,却很少见。这不仅是诗人的性格如此,也是时代使然。开元后期的政治还给李白以希望,使他感觉心中愁闷只要尽情一醉便可以一扫而光。
《将进酒》一诗中,忽悲忽乐,忽乐忽悲,悲中有乐,乐中有悲——这种思想感情的特点,自然形成了这首诗波澜起伏,转折多姿——这种章法上的特点。古代评论家早已注意到了,例如元代杨载在他的《诗法家数》一书中,把李白此类诗歌比作“兵家之阵”。的确如此,你看他调兵遣将,往来驰骋,忽东忽西,忽进忽退。真是神出鬼没,变化莫测!但前代评论家却仅仅以为这种特点是李白高妙的创作技巧所造成,却不知这种特点正是诗人心灵的烙印,正是时代的烙印。这正好反映了唐代社会光明与阴影交错,光明还掩盖着阴影那个时代。
由此可知,《将进酒》并不仅仅是一首劝人饮酒,宣扬及时行乐的诗,而是一幅五采缤纷的时代风情画,一支五音繁会的心灵交响曲。从这首诗里可以听见诗人的心声,从诗人的心声可以窥见那个时代。《将进酒》实在是时代的传神之笔。这就是这首诗的主要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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