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星期六补课放学路上出了意外事故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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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12
小学生星期六补课放学路上出了意外事故学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
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但学校在周六组织补课,是违反国家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的规定,学校的行为明显不当,而导致了孩子在周六补课途中出事,所以学校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说是周末在外面补课,补课放学回家的路上,发生意外事故,那这个与辅导机构是没有任何关系的,除非说家长由于辅导机构先有约定,要求辅导机构要保证孩子的回家安全,要辅导机构这边送孩子回家,否则的话,这个基本上与辅导机构没有任何关系的,只要这个侵权的行为没有出现在辅导机构管辖的范围之内,而是在上学回家的路上的话,这个是与辅导机构没有任何关系的,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情况下,辅导机构如果是在安全协议中承诺了,会把孩子安全送回家的话,这种才需要承担责任,否则的话,这个与辅导机构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