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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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区别:工程总承包是指受业主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等全过程,总承包企业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负全责。工程总承包的范围最广,从工程资金管理、勘察、设计、施工,最后将钥匙交给业主。
一、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1、对应的主题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与专业承包方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的。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的劳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土方工程属于劳务分包吗
土方工程属于劳务分包。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三、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指什么
所谓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有:
1.建设工程已经被列入了建设计划内。
2.建设工程的用地情况和工程报备已经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需要的相关资料已经准备完成。
4.建设工程所需要的资金已经到位,可以满足整个工程的建设支出,并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一、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区别
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的区别如下:1、对应的主题不同。工程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与专业承包方之间,劳务分包发生在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与劳务分包方之间。2、对象指向不同的。工程分包的对象是工程,是合同中建设工程的全部;劳务分包的对象是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的劳动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土方工程属于劳务分包吗
土方工程属于劳务分包。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三、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指什么
所谓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人完成或者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人完成的行为。建设工程发包的条件有:
1.建设工程已经被列入了建设计划内。
2.建设工程的用地情况和工程报备已经手续完备。
3.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需要的相关资料已经准备完成。
4.建设工程所需要的资金已经到位,可以满足整个工程的建设支出,并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