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提出离婚怎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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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提出离婚可以理解为无法达成协议离婚,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具体流程如下: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步骤为: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三个结果,具体如下:
(1)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经调解后,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具体如下:
(1)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6、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具体如下: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步骤为: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三个结果,具体如下:
(1)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经调解后,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具体如下:
(1)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5、根据庭审情况判决。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6、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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