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王长玉
2022-12-14 · 劳动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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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款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该房屋拆迁前属于个人财产的,则其拆迁款,也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若该房产拆迁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的财产离婚可以分割吗
婚前财产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因为离婚主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会对属于婚前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个门口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在双方离婚时不予分割。
二、离婚时房子如何分割啊?
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该房产,一般对半分割。具体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1、协商;2、申请竞价取得;3、拍卖房屋等。
1、婚后配偶全款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夫妻哪一方的名下,房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配偶家人全款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配偶名下,房屋属于配偶个人财产,配偶家人的出资视为对配偶的个人赠与
3、婚后配偶出资支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的名下,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将房屋判决归一方所有,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房屋折价款。
1、房屋赠与未办理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婚前买房婚后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好点
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
第二、写父母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果。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
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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