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往西发展规划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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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漯河往西发展规划:空间发展方向:规划未来漯河市的城市发展方向为“北联、西进、东优、南控”,即以向北、向西发展为主,优化向东发展、控制向南发展。城市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主、三副、两轴、六片区”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一主”即城市主中心。"三副”即西部副中心、北部副中心、东部副中心。“两轴”即沿河发展轴和长江路——人民路发展轴。“六片区”即郾城片区、源汇片区、召陵片区、国家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新区起步区片区、西城片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漯河往西发展规划:空间发展方向:规划未来漯河市的城市发展方向为“北联、西进、东优、南控”,即以向北、向西发展为主,优化向东发展、控制向南发展。城市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主、三副、两轴、六片区”的城市总体空间格局。“一主”即城市主中心。"三副”即西部副中心、北部副中心、东部副中心。“两轴”即沿河发展轴和长江路——人民路发展轴。“六片区”即郾城片区、源汇片区、召陵片区、国家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片区、新区起步区片区、西城片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