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图书馆随便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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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可以在开放时间内随意进出。
法律依据:
《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社会开放:(一)省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70小时;(二)设区的市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63小时;(三)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56小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服务范围以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应当向社会进行公示。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者闭馆的,应当提前3日公告。
可以在开放时间内随意进出。
法律依据:
《山东省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社会开放:(一)省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70小时;(二)设区的市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63小时;(三)县(市、区)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的时间不少于56小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生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和服务范围以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与注意事项,应当向社会进行公示。因故变更开放时间或者闭馆的,应当提前3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