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撤县划区日期已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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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撤县划区后,这些地方由“县”到“市(区)”,意味着将由以农村为主的县域发展向着以城市为主的市域发展转变,发展标准按照合肥主城的来,发展能级远高于县域与其他乡镇。随着定位的提高,后续的规划、资源必然会选择性的对它们倾斜。对于合肥主城来说,城区面积的扩容将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于这三个县域来说,公路、水利、气电设备、建筑、通讯等城市化基础建设将与市区一同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普通居民来说,由“村民”成为“市民”的老百姓在就业、医疗、教育、文化服务方面都能得到更多实惠。并且,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就业机会也会增多。因此,推进撤县划区,对于合肥市区与各县域来腔昌世说,是双赢的局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迅前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伍肢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