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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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广州社保,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是90%。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07
广州社保,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报销比例
广州社保,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
您好,广州社保,在广东省人民医院报销比例是90%。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的不同相应打折:本市乡镇卫生院100%,本市市级医院90%,市外80%,无转诊证明60%。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的,一级医院按85%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三级医院按60%支付,未成年居民、特殊群体享受二档缴费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劳动者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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