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可以二次抵押吗,法律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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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二次抵押贷款必备条件
1:抵押物具有可抵押的额度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了七成,只有3成额度可抵押的话,那么自然是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了;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只贷了三成,还有六七成可以抵押的话,通常是可以再办理二次抵押的。
2:借款人具有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如是房屋抵押,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具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它做二次抵押的。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
二次抵押贷款必备条件
1:抵押物具有可抵押的额度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了七成,只有3成额度可抵押的话,那么自然是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了;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只贷了三成,还有六七成可以抵押的话,通常是可以再办理二次抵押的。
2:借款人具有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如是房屋抵押,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具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它做二次抵押的。
按揭房产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
1、按揭房再贷款基本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2、按揭房再贷款所需基础资料: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按揭房再贷款步骤:提供资料,评估房产,银行审核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赎楼并解押,抵押登记,重新开始还款。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二次抵押贷款必备条件
1:抵押物具有可抵押的额度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了七成,只有3成额度可抵押的话,那么自然是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了;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只贷了三成,还有六七成可以抵押的话,通常是可以再办理二次抵押的。
2:借款人具有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如是房屋抵押,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具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它做二次抵押的。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吗
房产可以再进行第二次抵押。
二次抵押贷款必备条件
1:抵押物具有可抵押的额度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已经达到了七成,只有3成额度可抵押的话,那么自然是不能再办理二次抵押了;如果借款人初次抵押额度只贷了三成,还有六七成可以抵押的话,通常是可以再办理二次抵押的。
2:借款人具有该抵押物的所有手续如是房屋抵押,那么借款人一定要具有该房子的房产证。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是不能用它做二次抵押的。
按揭房产二次抵押贷款怎么办
1、按揭房再贷款基本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2、按揭房再贷款所需基础资料:房地产证等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借款用途的相关证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3、按揭房再贷款步骤:提供资料,评估房产,银行审核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赎楼并解押,抵押登记,重新开始还款。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五十六条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申请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他项权证书;
(四)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五)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在办理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之后,依据本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办理抵押权转移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及其顺位的处分】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九条 同一房地产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的,抵押人应当将已经设定过的抵押情况告知抵押权人。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