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医院签合同的护工属不属于医院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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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您好亲,和医院签合同的护工属于医院的职工。护工与医院签订的合同一般是劳务派遣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分别订立劳动合同。所以,护工与医院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视为护工与医院订立的劳动合同,护工应当视为医院的职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20
和医院签合同的护工属不属于医院的职工
您好亲,和医院签合同的护工属于医院的职工。护工与医院签订的合同一般是劳务派遣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分别订立劳动合同。所以,护工与医院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应当视为护工与医院订立的劳动合同,护工应当视为医院的职工。
您好亲,在劳动争议等法律纠纷时,护工与医院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劳动合同,护工应当享有与医院其他职工同等的劳动权益,如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同时,在执行劳务派遣合同时,医院作为派遣单位,应当尽到合理的安全管理和劳动保护义务,保护护工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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