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临时工后招成合同工以前临时工工作时间法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有时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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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25
九十年代临时工后招成合同工以前临时工工作时间法院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有时效限制吗
亲亲您好由我来回答您的问题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为了临时、辅助性工作需要而聘用的工人。临时工在工作合同期限届满后,不续订或者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其劳动关系自动终止。如果您是九十年代的临时工,后来被招募成为合同工,劳动关系是以签订合同时间开始计算的。如果您拥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如原来的临时工合同,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没有相关证明材料,一般会以您签订的合同时间作为劳动关系起点。至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效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争议的处理,有要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规定。一般来说,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时效期限将可能被法院认为该权利已经被放弃。综上所述,如果您是九十年代的临时工,后来被招募成为合同工,应当以签订合同的时间作为劳动关系起点。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处理有时效限制,需要注意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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