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决策权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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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决策权的算法: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大股东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二、股东大会是否能以上级意见为由开除董事
若该董事是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则股东大会的做法是合法的,可以解除董事的职务。
三、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利润分红。
五、退股权。出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六、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一般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有限责任公司的决策权由公司章程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等重大事项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一、大股东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二、股东大会是否能以上级意见为由开除董事
若该董事是股东大会选举的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则股东大会的做法是合法的,可以解除董事的职务。
三、股东的权利有哪些?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身份权。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二、参与决策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四、资产收益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利润分红。
五、退股权。出现《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情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六、知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