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拆迁安置房需要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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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安置房点的种类。通常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工程需要动迁而专门建造的配套商品房,这类房屋是属于个人的,但是5年之内不能进行交易;一种是因为房地产开发等需要动迁,该公司为被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其次,了解一下安置房买卖的相关规定,按照通常情况来说,安置房都是可以买卖的,和一般的住宅没有什么区别,当然,证件一定要齐全,并且当地的政策没有对于此类房屋的买卖再有什么额外的限制。第一,房价万一上涨了很容易导致出卖方违约,因为法律规定第一种的安置房房屋产权取得之后,有5年的限制转让期,这类房屋安置下来的时候通常没有产权证,所以尽管已经签约甚至可能你人都已经住进去一段时间了,但是因为所有权还不是自己的,对方还是可以违约的;第二,现在安置房的补偿已经变成一家人每个人几十平米,最后叠加起来兑换一套房,这个时候,其他共有人如果反对出售房屋,那自己签的约依然是无效的。最后,如果真的要买拆迁安置房的话,建议对房屋状况、性质、产权办理时间、土地状况、权属等等问题进行一个全面的了解和查询。同时,在签约的时候把可能出现的一些情况列到合同里,免得因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或者约定太过模糊而产生纠纷。再加上,安置房的建造成本有限,所以有时候可能会有偷工减料的情况出现,购买时一定要检查好。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问题以外,还有可能存在户型设计不好、产权登记难、上市交易期限遥遥无期等等问题。如果已经确定要购买某房屋,对于购买房屋合同进行公证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有意的可以了解相关公证机关。如果对一些问题上拿不准注意,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购房中的一些风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