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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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开办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开办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发给《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现为后置审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营业执照后申请审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一、药店转让的材料
最重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报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电子邮件,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有什么要求?
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仓库面积大于15㎡,办公室面积大于30㎡,并按照药监局的要求布局;
(二)带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到工商查名;
(三)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受理通知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到工商局注册。
《受理通知书》所需材料:
1、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3、一般受理通知书下发时间是3—6个月左右,受理通知书下发之后商标局官网就会显示该商标的详细信息和流程
工商注册所需材料: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5、股东会决议(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认缴制企业此文件不再需要)
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一、药店转让的材料
最重要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部门: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筹建申请申办人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报送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管理系统企业端---企业筹建申请电子邮件,并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药品经营企业筹建申请事项和基本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
4、拟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5、拟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执业药师履历表》。
二、注册医疗器械公司有什么要求?
医疗器械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仓库面积大于15㎡,办公室面积大于30㎡,并按照药监局的要求布局;
(二)带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注册资金、出资比例到工商查名;
(三)带上相关材料办理《受理通知书》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四)到工商局注册。
《受理通知书》所需材料:
1、商标局收到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
2、经审查认为审查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并发给〈受理通知书〉。
3、一般受理通知书下发时间是3—6个月左右,受理通知书下发之后商标局官网就会显示该商标的详细信息和流程
工商注册所需材料: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4、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企业法人设立登记申请书;
5、股东会决议(股东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
6、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
7、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盖章),集团有限公司还需提交集团章程(集团成员企业盖章);
8、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其中包括:
(1)任命书(国有独资);
(2)委派书(委派单位盖章);
(3)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证明;
(4)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9、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年3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后,认缴制企业此文件不再需要)
10、公司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附产权证复印件);
11、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