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陪嫁可以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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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传统习俗来说,嫁妆是女方带来的物品或者钱财。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受赠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嫁妆
对于陪送嫁妆赠与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视为女方家属婚前给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2、婚姻登记后陪同的嫁妆,如果女方家属不明确是给某方的个人礼物,则认为是给夫妻的礼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归所有或共有。
对于彩礼,如果男方在下列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双方再次离婚;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双方再次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
但对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嫁妆,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离婚时可能并不能全部要回,除非父母在陪送嫁妆时明确表示是赠与女儿一方的。
一、嫁妆属于婚前财产吗
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除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外,其他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受赠的财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财产怎样分割嫁妆
对于陪送嫁妆赠与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视为女方家属婚前给女方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2、婚姻登记后陪同的嫁妆,如果女方家属不明确是给某方的个人礼物,则认为是给夫妻的礼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归所有或共有。
对于彩礼,如果男方在下列情况下要求返还彩礼,法院应支持:
1、给付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的,双方再次离婚;
3、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给付彩礼人生活困难的,双方再次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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