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什么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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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补缴社会保险;
三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四如果违法辞退,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用工之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不是劳动争议,可以自行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自什么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组织性,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的成员;
二是从属性,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三是有偿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根据这一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有实际用工,属于先签订合同后用工的情况的,在实际用工之前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事项如何理解“用工之日”呢?
用工之日是指用人单位决定招用劳动者后,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包括安排劳动者到工作场地了解熟悉日后工作环境,或者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安排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或直接安排劳动者进入实际的工作状态等。总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即视为“用工之日”。自该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并存在了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经济关系,它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一年后的第一天开始就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没有签订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补缴社会保险;
三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四如果违法辞退,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用工之前签订了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不是劳动争议,可以自行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用人单位自什么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组织性,即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组织的成员;
二是从属性,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三是有偿性,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供劳动须支付劳动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之日起,劳动关系即确立。根据这一规定,判断双方是否存在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以是否用工为标准,而不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还没有实际用工,属于先签订合同后用工的情况的,在实际用工之前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还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意事项如何理解“用工之日”呢?
用工之日是指用人单位决定招用劳动者后,对劳动者的工作进行安排,包括安排劳动者到工作场地了解熟悉日后工作环境,或者学习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安排劳动者进行岗前培训,或直接安排劳动者进入实际的工作状态等。总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安排即视为“用工之日”。自该日起,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并存在了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最基础的经济关系,它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七条 【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