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家庭情况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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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应写明家庭成员、成员关系、家庭住址、职业、收入状况、政治面貌等。家庭成员指和自己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如父母、爱人、子女,还包括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曾受其抚养或由本人供养的亲属,如祖父母、未成年或已成年但仍在一起居住生活的兄弟姐妹等。
家庭基本情况填写注意事项:
1、不能把“家庭主要成员”理解为户口簿内的人,即不能把分居立户的父母等直系亲属填在“主要社会关系”栏内,也不能把户口簿内的公、婆等非直系亲属填在“家庭主要成员”栏内。
2、对“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称谓要规范,不能使用地方习惯称呼,如:老婆、丈母娘等,也不要使用含义不清的称呼,如兄弟、阿姨等。
3、参加党派组织的,应注明是哪个党派的党员(成员)。如参加中国共产党,应写明“中共党员”,不能只写“党员”二字。未参加任何党派的,不必填写“群众”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