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冷藏柜温度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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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GSP认证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应包括药品分类储存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仓库。常温储存温度为0°C到30°C,冷藏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C到10°C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
GSP认证要求的药品储存条件应包括药品分类储存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仓库。常温储存温度为0°C到30°C,冷藏温度不高于20°C,冷藏温度为2°C到10°C
法律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第四十九条 储存、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以下设施设备:
(一)与其经营规模和品种相适应的冷库,储存疫苗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
(二)用于冷库温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的设备;
(三)冷库制冷设备的备用发电机组或者双回路供电系统;
(四)对有特殊低温要求的药品,应当配备符合其储存要求的设施设备;
(五)冷藏车及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