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间设备流转进口和出口核注清单上监管方式分别如何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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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27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间设备流转进口和出口核注清单上监管方式分别如何申报
1、如何进行“两步申报”?第一步概要申报:(1)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2)进入“两步申报”模块;(3)选择“是否涉证”、“是否涉税”、“是否涉检”;(4)按照系统界面要求录入相关信息。第二步完整申报:(1)登录“单一窗口”;(2)进入“两步申报”模块;(3)查找已完成概要申报并可以进行完整申报的报关单,按照系统界面要求录入相关信息。2、加贸及特殊监管区域货物如何“两步申报”?加工贸易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以及保税监管场所的货物申报在使用金关二期系统开展“两步申报”时,第一步概要申报环节不使用保税核注清单,第二步完整申报环节报关单按原有模式,由保税核注清单生成。3、“两步申报”有什么时限要求?概要申报与完整申报均需要在自行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完成。概要申报可以实施提前申报。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天后申报的不适用“两步申报”,可采用“一次申报、分步处置”模式进行申报。4、企业申报注意事项?一是确认自身信用等级是否为一般信用及以上;二是进口货物涉税的需确认是否已经办理税收担保备案;三是进口货物涉证的,确认监管证件类型已经实现联网核查(42种监管证件类型以内的)。在概要申报阶段,企业必须按照货物实际情况,如实选择是否需要检验或检疫,是否涉及监管证件,是否需要缴纳税款,并且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进行完整申报。对于一线进境特殊监管区域货物或者加工贸易进口货物,在完整申报时需采用区港联动核注清单,企业从金关二期加贸系统录入或导入核注清单,在核注清单表头填写已放行的报关单号,核注清单预审核通过后,自动生成报关单草单数据,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中查询核注清单生成的完整申报的报关单草稿进行补充修改,提交完整申报。5、哪些货物需提供税款担保?操作流程?涉税货物需提供税款担保。对涉税货物,企业需提前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税收担保备案申请,税收担保应依法以海关认可的形式,受益人应包括企业注册地直属海关以及其他进出口地直属海关,企业担保额度以企业上一年度的月均纳税额或上一年度的单月最大纳税额作为参考标准,由属地海关关税职能部门审定。新注册企业的额度由属地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根据企业申报的年度进口计划审定。担保额度可根据企业税款缴纳情况循环使用。注意,已办理汇总征税担保备案的可用于“两步申报”,无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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