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可以是同一个财务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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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乙方是一个简称,和名字一样。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或者丙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合同法中关于合同主体的规定是合同当事人。只要阐明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并足以同第三人相互区别就足够了。甲方或者乙方只是为了方便合同的起草工作而在合同中大量出现的简称。你可以使用甲方乙方,也可以使用A/B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不过根据我国民法的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无禁止性规定的,民事主体就可以实施。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2
甲方乙方可以是同一个财务负责人吗
甲方乙方是一个简称,和名字一样。我国合同法没有对合同中的甲方乙方或者丙方的具体权利义务进行规定。合同法中关于合同主体的规定是合同当事人。只要阐明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并足以同第三人相互区别就足够了。甲方或者乙方只是为了方便合同的起草工作而在合同中大量出现的简称。你可以使用甲方乙方,也可以使用A/B虽然这种情况比较少,不过根据我国民法的原则,民事法律行为法律无禁止性规定的,民事主体就可以实施。
就是两个单位,为同一个财务负责人,现在正在进行业务往来,是否合法?
只要原来那家单位按规定申报纳税就没关系。如果原来那家企业出现不按规定申报纳税现象,且税务局有无法联系到该单位,则会对该企业按非正常企业对待。这时原企业的法人、财务主管在当地其他注册的企业也会受到限制。
同一个人,可以同时在不同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对此没有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