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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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
2022年上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重点围绕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镇海区“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本次申报评审单独设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青年人才专项聚焦由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新材料专项重点引进绿色化工与高端化学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高端合金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等相关领域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创新团队和创新个人五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级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或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3-01
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2022年上半年“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引领计划重点围绕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密结合宁波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和镇海区“122”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契合镇海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其中,本次申报评审单独设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青年人才专项聚焦由40周岁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的创业项目;新材料专项重点引进绿色化工与高端化学材料、电子信息材料、高端合金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新能源材料等相关领域创业项目。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创新团队和创新个人五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级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或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
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设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和创业个人三种类型,青年人才专项要求项目带头人(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政策支持(一)创业类项目扶持政策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B、C类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资本型创业团队根据团队实际到位风险投资机构货币投资的30%(含资本公积金)予以立项,按A、B、C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业个人,给予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由领军及以上人才或35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入选的创业项目,给予个性化创业启动资金支持措施。对符合条件且至2022年7月1日前落户我区并正常运行满6个月以上的创业项目,入选后创业启动资金资助可在原基础上提升至120%。同时,入选项目可享受基金支持、场地补贴、银行贷款贴息补助、上市奖励、发展激励奖励、动态升级、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等政策。
扶持期满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可优先给予10000平方米以内生产和办公用房50%的租金补助、最高50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贴息补助和最高1000万元地方综合贡献奖励等扶持,具体按相关政策执行。(二)创新类项目扶持政策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新团队,根据项目预期成效,按A、B、C类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的人才资助经费;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的创新个人,给予60万元的人才资助经费。对入选“雄镇英才”计划创新团队A、B、C类以及创新个人的,3年内按照其承担项目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经费的50%分别给予用人单位累计最高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以及300万元研发经费资助(含对创新团队、创新个人资助经费),年度补助额低于10万元不予支持。(三)其他扶持政策入选项目可享受上级有关计划配套奖励、企业引才资助等政策
相关人才可享受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休闲旅游、体育健身,以及助创、法律、财务和金融规划师等配套服务政策。本公告发布后,镇海区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扶持政策如有调整,则本次申报入选扶持项目适用的政策,以扶持名单发文公布之日起最新政策为准。四、遴选程序本期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申报人须登陆“镇海区人才公共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zhrcfw.com/),根据项目申报类别,按要求详细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各类附件材料。其中:青年人才专项和新材料专项类项目经资格审查后,对符合申报要求和镇海区产业实际的,开展面谈走访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尽职调查,并根据面谈走访或尽职调查等结果,按相关程序确定扶持等次、审定发布。
非上述专项评审项目按照资格审查、部门联评、项目初审、专家评审、尽职调查、审定发布等程序遴选,其中,符合资本型创业团队申报条件,在通过项目初审后,可通过现场走访形式评审。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简易程序遴选,具体条件请咨询落户地工作人员。
五、联系方式申报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招商中心联 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086—574—89287384政策咨询单位:宁波市镇海区科学技术局联 系 人:方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086—574—89389570、8938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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