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别人欠我7000块钱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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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自己7000块钱没有欠条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起诉对方要求还款:
一、债权人写好起诉状向欠款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示向法院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欠条,所以原告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第三人的证言。
二、起诉后法院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
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
一、怎么知道警方是否立案了
一般由回执单也可以到警局查询的。公安机关立案不一定下达立案通知书,会告知你结果。已经立案,程序上理应会有,但是实践上这一点做得并不好,不要的,一般是不会给你的,但是会及时通知结果。
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需提交手续: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一、债权人写好起诉状向欠款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还款,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提示向法院提起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其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由于没有欠条,所以原告需要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如借款时的录音、录像资料;第三人的证言。
二、起诉后法院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三、法院受理后,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
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三、最后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即可。
一、怎么知道警方是否立案了
一般由回执单也可以到警局查询的。公安机关立案不一定下达立案通知书,会告知你结果。已经立案,程序上理应会有,但是实践上这一点做得并不好,不要的,一般是不会给你的,但是会及时通知结果。
立案后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2、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二、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要什么手续
到法院起诉土地纠纷需提交手续:
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4、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6、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