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赠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赵丽
2022-12-19 · 离婚,离婚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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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赠与关系中,只要双方依法到房管局办理了受赠房屋的过户手续,该房屋产权即发生了转移,该赠与行为也就产生了法律效力。对于已经赠与子女的房产,父母没有权利撤销或反悔,因此,房产赠与子女后离婚时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一、安置房子没办房产证是否可以赠与
不可以。因为公证部门在受理房屋赠与公证业务的时候,要求申请人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会受理该业务。在无法出示房产赠与公证材料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赠与过户手续的,但如果想要办理手续,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办理公证的。
二、夫妻婚内一方买房如何单独所有
1、婚前订立财产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订立了财产协议,并经过公证。这样一来,婚后财产就会按照该财产协议执行,当一方使用财产协议中约定的个人财产买房时,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了。
2、父母买房,然后赠与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写在出资人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后买房协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共同或部分各自、部分共同,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另外,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因此,夫妻可签订婚后买房协议,写明房屋产权归哪一方所有,然后到当地公证处公证一下。并且在办理房产时,将公证书交给不动产权证办理机关就行了,这样房子就永远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三、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是否可以撤销哪些情况
房屋赠与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撤销权的行使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2、赠与关系成立,受赠人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时,赠与人一般不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
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一般是不可以撤销的,只有出现了法定撤销的情形才可以行使撤销权,比如: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收回吗
如果赠与的房屋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已经由赠与人转为受赠人,这种情况是不能收回房屋赠与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的。如果受赠人出现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行为,这种情况下即使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依然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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