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吵架打架算是家庭暴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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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吵架、打架一般不属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对夫妻打架互相动手的性质进行认定,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细节情况才能判定,要判断案情是否符合家庭暴力的几种构成要件。
一、什么叫家暴?家暴的表现类型有哪些?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种类如下:1、身体暴力;2、性暴力;3、精神暴力;4、经济控制。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
二、被老公打耳光是否算家暴
被老公打耳光是否算家暴要视情况而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暴者造成严重的身心摧残,而且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夫妻日常生活中的偶尔争吵、打闹不算家庭暴力。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夫妻间吵架时候的推搡或者打了一个耳光,大多时候算夫妻感情纠纷,构不成家庭暴力。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关于家暴怎么确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判定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可以从下列家庭暴力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判定: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杀害、重度殴打、冻饿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到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3.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4.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对夫妻打架互相动手的性质进行认定,主要还是看具体的细节情况才能判定,要判断案情是否符合家庭暴力的几种构成要件。
一、什么叫家暴?家暴的表现类型有哪些?
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种类如下:1、身体暴力;2、性暴力;3、精神暴力;4、经济控制。家暴表现形式多样:肉体损伤(占21%~34%),性攻击(占34%~59%),精神情感上的折磨(如伤害的威协,恫吓威胁,使之极度嫉妒,对其剥夺占有,对其进行躯体上或社会上的隔离、孤立等)。
二、被老公打耳光是否算家暴
被老公打耳光是否算家暴要视情况而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家庭暴力不仅对受暴者造成严重的身心摧残,而且还可能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夫妻日常生活中的偶尔争吵、打闹不算家庭暴力。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夫妻间吵架时候的推搡或者打了一个耳光,大多时候算夫妻感情纠纷,构不成家庭暴力。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关于家暴怎么确定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判定是否属于家庭暴力,可以从下列家庭暴力常见的几种表现形式判定:
1.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杀害、重度殴打、冻饿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2.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到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3.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4.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家庭暴力给家庭成员造成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损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刑事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