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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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首先是设置起赔点。理赔起点为30%,即承保的农作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率达到30%(含30%)以上到70%时,按农作物生长期划分保险金额和损失率计算赔款。
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1、种植的水稻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但损失率在30%以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实际损失率在30%(含)以上按比例赔付,70%(含70%)以上全额赔偿。每位被保险人保险水稻地块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时,按承保面积占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
一、交通肇事赔偿程序是如何的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二、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许可的驾驶人,在驾驶被保险人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应当给予合理赔偿的商业保险。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灾害等原因难以及时到达的,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
发生大面积种植业灾害,保险公司可依照相关农业技术规范抽取样本测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鼓励保险公司委托农业技术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制定查勘规范。
发生养殖业事故,保险公司应对死亡标的拍摄,并将其标识录入业务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应具备标识唯一性的审核、校验功能,出险标的耳号标识应在业务系统内自动注销。保险公司应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养殖户依照国家规定对病死标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
具体理赔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各生长期保险金额*损失率*受损面积。对于损失率达到70%以上时,按该农作物生长期保险金额全额赔付。
1、种植的水稻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事故但损失率在30%以下,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2、实际损失率在30%(含)以上按比例赔付,70%(含70%)以上全额赔偿。每位被保险人保险水稻地块面积小于实际种植面积时,按承保面积占实际种植面积的比例计算赔偿。
一、交通肇事赔偿程序是如何的
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二、车辆损失险是什么意思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许可的驾驶人,在驾驶被保险人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应当给予合理赔偿的商业保险。车损险的保险金额,可以根据投保时的保险价值,或实际价值确定,也可以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能超过保险价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应在接到报案后24小时内进行现场查勘,因不可抗力或重大灾害等原因难以及时到达的,应及时与报案人联系并说明原因。
发生大面积种植业灾害,保险公司可依照相关农业技术规范抽取样本测定保险标的损失程度。鼓励保险公司委托农业技术等专业第三方机构协助制定查勘规范。
发生养殖业事故,保险公司应对死亡标的拍摄,并将其标识录入业务系统,保险公司业务系统应具备标识唯一性的审核、校验功能,出险标的耳号标识应在业务系统内自动注销。保险公司应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养殖户依照国家规定对病死标的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