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问题

周业恳
2022-12-13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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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你所问三个问题简单回复如下,仅供参考,具体还要结合案情具体分析:
1、当时在电话协商中房东承诺给我们半年时间搬出,是不是可以理解因为自己违约而给我们搬家的准备期,不应收取租金?当时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你们与房东的房屋租赁关系确立,不以是否签订书面合同为必备要件,但根据法律规定,本租赁关系是不定期的,对不定期合同关系,出租方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合同关系,但应给予对方合理的搬家准备时间。在这段合理时间内是要支付租金的,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是不存在另行约定的故不适用。根据法律规定,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是不属于违约的,不知你案情中介绍的房东承认违约是指的什么,如果是因房东提出收房在本案不定期的合同关系中是不属于违约情形的,所以你的理解有误。第二,违约责任与应承担的交纳房租的义务二者是不同的,如属违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与应交付的租金不一样,当然经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应承担违约金的可在租金上减免,但是本案中对方不属于违约,故你们是要支付租金的。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材料使用,但是你们提交此证据不是明智的,相反会对你们不利,因为这个录音证据正好证明了房东提前通知了你们且给予你们合理的准备时间,准备时间到期则可解除租赁关系。
2、今年三月开始,因为房东的问题(一会儿起诉一会儿撤诉)致使双方的租赁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房东也从未主动要求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可否以此为由向法院抗辩不支付这期间的房屋租金?法院会采纳吗很抱歉,对你此主张法院是不会采纳的。既已使用房屋是要支付租金的,对方是否起诉不影响租金的应交纳与否的问题,你所说的纠纷未解决及房东未主动要求交接的理由不成立,只要在此房中居住且不存在无法居住的情形的就要支付租金的,
3、鉴于开庭审理(说不定还有上诉)时间可能拖得很长,而我们现在已经不住在这套房子里了。是不是要立刻通知房东来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果房东以纠纷没有解决为由不肯来办理交接手续,我又该怎么做来免除支付房租或房屋使用费的责任法律是讲求证据的,在诉讼过程中是需要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的。实践中权利义务的分配也是需要证据支持的,否则可能就要承担不利后果。比如本案中,房东已通知你们搬离且给予了你们合理的准备时间,准备时间到期后房东可要求你们搬离,实践中多以办理交接手续作为租赁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的证明,所以,你们要通知房东办理交接手续,即使房东以在诉讼中纠纷未得以解决为由而要求你们继续交纳租金,你们就可以你们未予再居住及已尽到了通知房东办理交接手续的通知义务为由自通知之日起不再支付租金,但需注意最好以书面形式通知以固定证据。如还有不明之处,欢迎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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