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与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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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对于因为交通事故造成的伤残,有固定的收入是计算每个月每天的平均工资,然后和误工天数相乘所得到,如果没有无固定收入则法院会根据当地相同行业上一年的职工的平均工资,然后计算平均工资和误工天数的和作为赔偿。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一、北京十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四)护理费赔偿金: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扶养年限: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交通费赔偿金: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八)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赔偿标准: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0%
9、交通费赔偿标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10、鉴定费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主要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而受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必须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一、北京十级伤残补助金是多少
(一)医疗费用赔偿金: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及其他(化验费、检查费等)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二)误工费赔偿金: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计算误工费的基数(误工收入)统计方法: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各地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是不同的,需要根据各地相关的法规来确定,具体的建议咨询当地律师。
(四)护理费赔偿金: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五)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
扶养年限:
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2、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交通费赔偿金: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七)住宿费:
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八)直接财产损失:
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
(九)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赔偿标准:
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100%×20年
3、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标准: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赔偿标准:
本人日工资×误工天数
其中,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5、护理费赔偿标准:
每日护理费(护理人员的日工资或者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的劳务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其中,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6、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赔偿标准:
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0%
9、交通费赔偿标准:
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10、鉴定费赔偿标准:
因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产生的费用,凭发票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主要规定了在发生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事故责任方承担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赔偿项目以及具体的计算方法和赔偿标准。而受害人主张伤残赔偿金的,就必须要进行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