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法律上如何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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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燃斗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州段橡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册旁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燃斗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情节恶劣的,构成“虐待罪”,应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州段橡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册旁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