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新一轮区划调整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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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铜陵市撤销枞阳县枞阳镇、铁铜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枞阳镇,以原枞阳镇和原铁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枞阳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枞阳镇人民政府驻蒲州社区;撤销枞阳县山镇和凤仪乡,设立新的枞阳县山镇,以原山镇和原凤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山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山镇人民政府驻大港村;撤销枞阳县汤沟镇、长沙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汤沟镇,以原汤沟镇和原长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汤沟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汤沟镇人民政府驻跃进村。
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休宁县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
合肥市撤销长丰县义井乡,设立长丰县义井镇,以原义井乡行政区域为义井镇的行政区域,义井镇人民政府驻义井社区;撤销长丰县左店乡,设立长丰县左店镇,以原左店乡行政区域为左店镇的行政区域,左店镇人民政府驻左店社区。
蚌埠市撤销怀远县淝河乡,设立怀远县淝河镇,以原淝河乡行政区域为淝河镇的行政区域,淝河镇人民政府驻新集村;撤销怀远县兰桥乡,设立怀远县兰桥镇,以原兰桥乡行政区域为兰桥镇的行政区域,兰桥镇人民政府驻兰桥村。
六安市撤销霍邱县彭塔乡,设立霍邱县彭塔镇,以原彭塔乡行政区域为彭塔镇的行政区域,彭塔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撤销霍邱县宋店乡,设立霍邱县宋店镇,以原宋店乡行政区域为宋店镇的行政区域,宋店镇人民政府驻圈行村。
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郎溪县凌笪镇,以原凌笪乡行政区域为凌笪镇的行政区域,凌笪镇人民政府驻凌笪村。
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灵璧县禅堂镇,以原禅堂乡行政区域为禅堂镇的行政区域,禅堂镇人民政府驻禅堂村;撤销泗县大杨乡,设立泗县大杨镇,以原大杨乡行政区域为大杨镇的行政区域,大杨镇人民政府驻杨集村;撤销泗县大路口乡,设立泗县大路口镇,以原大路口乡行政区域为大路口镇的行政区域,大路口镇人民政府驻邓公村。
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迁移至圣泉乡复兴路18号。
宣城市调整广德市桃州镇管辖范围,将桃州镇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划出,保留双河、南塘、祠山岗、祠山岗茶场、富家村、高湖6个社区和佛堂、和平、塘口3个村为桃州镇行政区域;将桃州镇人民政府驻地由清溪社区迁移至双河社区;在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范围内设立桐汭、祠山、升平3个街道。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姚村乡,设立郎溪县姚村镇,以原姚村乡行政区域为姚村镇的行政区域,姚村镇人民政府驻姚村社区。
法律依据:
《2021年1-5月份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铜陵市撤销枞阳县枞阳镇、铁铜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枞阳镇,以原枞阳镇和原铁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枞阳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枞阳镇人民政府驻蒲州社区(原枞阳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枞阳县山镇和凤仪乡,设立新的枞阳县山镇,以原山镇和原凤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山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山镇人民政府驻大港村(原山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枞阳县汤沟镇、长沙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汤沟镇,以原汤沟镇和原长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汤沟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汤沟镇人民政府驻跃进村(原汤沟镇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休宁县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原陈霞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合肥市撤销长丰县义井乡,设立长丰县义井镇,以原义井乡行政区域为义井镇的行政区域,义井镇人民政府驻义井社区(原义井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长丰县左店乡,设立长丰县左店镇,以原左店乡行政区域为左店镇的行政区域,左店镇人民政府驻左店社区(原左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蚌埠市撤销怀远县淝河乡,设立怀远县淝河镇,以原淝河乡行政区域为淝河镇的行政区域,淝河镇人民政府驻新集村(原淝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怀远县兰桥乡,设立怀远县兰桥镇,以原兰桥乡行政区域为兰桥镇的行政区域,兰桥镇人民政府驻兰桥村(原兰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六安市撤销霍邱县彭塔乡,设立霍邱县彭塔镇,以原彭塔乡行政区域为彭塔镇的行政区域,彭塔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彭塔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霍邱县宋店乡,设立霍邱县宋店镇,以原宋店乡行政区域为宋店镇的行政区域,宋店镇人民政府驻圈行村(原宋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郎溪县凌笪镇,以原凌笪乡行政区域为凌笪镇的行政区域,凌笪镇人民政府驻凌笪村(原凌笪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灵璧县禅堂镇,以原禅堂乡行政区域为禅堂镇的行政区域,禅堂镇人民政府驻禅堂村(原禅堂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泗县大杨乡,设立泗县大杨镇,以原大杨乡行政区域为大杨镇的行政区域,大杨镇人民政府驻杨集村(原大杨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泗县大路口乡,设立泗县大路口镇,以原大路口乡行政区域为大路口镇的行政区域,大路口镇人民政府驻邓公村(原大路口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迁移至圣泉乡复兴路18号。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调整广德市桃州镇管辖范围,将桃州镇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划出,保留双河、南塘、祠山岗、祠山岗茶场、富家村、高湖6个社区和佛堂、和平、塘口3个村为桃州镇行政区域;将桃州镇人民政府驻地由清溪社区迁移至双河社区;在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范围内设立桐汭、祠山、升平3个街道。
经省政府同意,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原虞姬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原向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顺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原蒿沟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原瓦坊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原圣泉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原庄里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姚村乡,设立郎溪县姚村镇,以原姚村乡行政区域为姚村镇的行政区域,姚村镇人民政府驻姚村社区(原姚村乡人民政府驻地)。
铜陵市撤销枞阳县枞阳镇、铁铜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枞阳镇,以原枞阳镇和原铁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枞阳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枞阳镇人民政府驻蒲州社区;撤销枞阳县山镇和凤仪乡,设立新的枞阳县山镇,以原山镇和原凤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山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山镇人民政府驻大港村;撤销枞阳县汤沟镇、长沙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汤沟镇,以原汤沟镇和原长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汤沟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汤沟镇人民政府驻跃进村。
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休宁县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
合肥市撤销长丰县义井乡,设立长丰县义井镇,以原义井乡行政区域为义井镇的行政区域,义井镇人民政府驻义井社区;撤销长丰县左店乡,设立长丰县左店镇,以原左店乡行政区域为左店镇的行政区域,左店镇人民政府驻左店社区。
蚌埠市撤销怀远县淝河乡,设立怀远县淝河镇,以原淝河乡行政区域为淝河镇的行政区域,淝河镇人民政府驻新集村;撤销怀远县兰桥乡,设立怀远县兰桥镇,以原兰桥乡行政区域为兰桥镇的行政区域,兰桥镇人民政府驻兰桥村。
六安市撤销霍邱县彭塔乡,设立霍邱县彭塔镇,以原彭塔乡行政区域为彭塔镇的行政区域,彭塔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撤销霍邱县宋店乡,设立霍邱县宋店镇,以原宋店乡行政区域为宋店镇的行政区域,宋店镇人民政府驻圈行村。
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郎溪县凌笪镇,以原凌笪乡行政区域为凌笪镇的行政区域,凌笪镇人民政府驻凌笪村。
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灵璧县禅堂镇,以原禅堂乡行政区域为禅堂镇的行政区域,禅堂镇人民政府驻禅堂村;撤销泗县大杨乡,设立泗县大杨镇,以原大杨乡行政区域为大杨镇的行政区域,大杨镇人民政府驻杨集村;撤销泗县大路口乡,设立泗县大路口镇,以原大路口乡行政区域为大路口镇的行政区域,大路口镇人民政府驻邓公村。
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迁移至圣泉乡复兴路18号。
宣城市调整广德市桃州镇管辖范围,将桃州镇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划出,保留双河、南塘、祠山岗、祠山岗茶场、富家村、高湖6个社区和佛堂、和平、塘口3个村为桃州镇行政区域;将桃州镇人民政府驻地由清溪社区迁移至双河社区;在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范围内设立桐汭、祠山、升平3个街道。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姚村乡,设立郎溪县姚村镇,以原姚村乡行政区域为姚村镇的行政区域,姚村镇人民政府驻姚村社区。
法律依据:
《2021年1-5月份安徽省行政区划调整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铜陵市撤销枞阳县枞阳镇、铁铜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枞阳镇,以原枞阳镇和原铁铜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枞阳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枞阳镇人民政府驻蒲州社区(原枞阳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枞阳县山镇和凤仪乡,设立新的枞阳县山镇,以原山镇和原凤仪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山镇的行政区域,新的山镇人民政府驻大港村(原山镇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枞阳县汤沟镇、长沙乡,设立新的枞阳县汤沟镇,以原汤沟镇和原长沙乡的行政区域为新的汤沟镇的行政区域,新的汤沟镇人民政府驻跃进村(原汤沟镇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黄山市撤销休宁县陈霞乡,设立休宁县月潭湖镇,以原陈霞乡的行政区域为月潭湖镇的行政区域,月潭湖镇人民政府驻陈霞村(原陈霞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合肥市撤销长丰县义井乡,设立长丰县义井镇,以原义井乡行政区域为义井镇的行政区域,义井镇人民政府驻义井社区(原义井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长丰县左店乡,设立长丰县左店镇,以原左店乡行政区域为左店镇的行政区域,左店镇人民政府驻左店社区(原左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蚌埠市撤销怀远县淝河乡,设立怀远县淝河镇,以原淝河乡行政区域为淝河镇的行政区域,淝河镇人民政府驻新集村(原淝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怀远县兰桥乡,设立怀远县兰桥镇,以原兰桥乡行政区域为兰桥镇的行政区域,兰桥镇人民政府驻兰桥村(原兰桥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六安市撤销霍邱县彭塔乡,设立霍邱县彭塔镇,以原彭塔乡行政区域为彭塔镇的行政区域,彭塔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彭塔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霍邱县宋店乡,设立霍邱县宋店镇,以原宋店乡行政区域为宋店镇的行政区域,宋店镇人民政府驻圈行村(原宋店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凌笪乡,设立郎溪县凌笪镇,以原凌笪乡行政区域为凌笪镇的行政区域,凌笪镇人民政府驻凌笪村(原凌笪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宿州市撤销灵璧县禅堂乡,设立灵璧县禅堂镇,以原禅堂乡行政区域为禅堂镇的行政区域,禅堂镇人民政府驻禅堂村(原禅堂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泗县大杨乡,设立泗县大杨镇,以原大杨乡行政区域为大杨镇的行政区域,大杨镇人民政府驻杨集村(原大杨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泗县大路口乡,设立泗县大路口镇,以原大路口乡行政区域为大路口镇的行政区域,大路口镇人民政府驻邓公村(原大路口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宿州市萧县人民政府驻地由龙城镇大同街138号迁移至圣泉乡复兴路18号。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调整广德市桃州镇管辖范围,将桃州镇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划出,保留双河、南塘、祠山岗、祠山岗茶场、富家村、高湖6个社区和佛堂、和平、塘口3个村为桃州镇行政区域;将桃州镇人民政府驻地由清溪社区迁移至双河社区;在景贤、红旗、大木桥、万桂山、天寿、苏觉、清溪、凤凰、升平、荷花、凤井11个社区和山关、白洋、白桥、钱村、团山5个村范围内设立桐汭、祠山、升平3个街道。
经省政府同意,撤销宿州市灵璧县虞姬乡,设立灵璧县虞姬镇,以原虞姬乡行政区域为虞姬镇的行政区域,虞姬镇人民政府驻朱桥村(原虞姬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灵璧县向阳乡,设立灵璧县向阳镇,以原向阳乡行政区域为向阳镇的行政区域,向阳镇人民政府驻向阳村(原向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埇桥区顺河乡,设立埇桥区顺河镇,以原顺河乡行政区域为顺河镇的行政区域,顺河镇人民政府驻顺河村(原顺河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埇桥区蒿沟乡,设立埇桥区蒿沟镇,以原蒿沟乡行政区域为蒿沟镇的行政区域,蒿沟镇人民政府驻蒿沟村(原蒿沟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泗县瓦坊乡,设立泗县瓦坊镇,以原瓦坊乡行政区域为瓦坊镇的行政区域,瓦坊镇人民政府驻瓦坊村(原瓦坊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萧县圣泉乡,设立萧县圣泉镇,以原圣泉乡行政区域为圣泉镇的行政区域,圣泉镇人民政府驻郭庄社区(原圣泉乡人民政府驻地);撤销宿州市萧县庄里乡,设立萧县庄里镇,以原庄里乡行政区域为庄里镇的行政区域,庄里镇人民政府驻庄里村(原庄里乡人民政府驻地)。
经省政府同意,宣城市撤销郎溪县姚村乡,设立郎溪县姚村镇,以原姚村乡行政区域为姚村镇的行政区域,姚村镇人民政府驻姚村社区(原姚村乡人民政府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