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和业主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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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业主与建设单位在多数情况下为同一组织。业主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在代建制中,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此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业主是分离的。比如,某地区市政建设部门,建设一条城市道路,这个时候就是业主和建设单位就是一家。市政建设部门委托勘探、设计,并招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竣工后招标道路管养单位对道路进行维护保养。业主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业主与建设单位在多数情况下为同一组织。业主是项目建设实体的所有者,属于物权方面的一个定义。在代建制中,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代行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职责,此时,代建单位(建设单位)与建设项目业主是分离的。比如,某地区市政建设部门,建设一条城市道路,这个时候就是业主和建设单位就是一家。市政建设部门委托勘探、设计,并招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竣工后招标道路管养单位对道路进行维护保养。业主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