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验收时都注意哪些问题

陈友联
2022-12-14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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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的验房交付过程,需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没有验收房屋前,不要领取钥匙及办理入住手续。
2、约定好房屋质量不达标的相关责任由于在售的商品房大多数都是期房,所以目前不少购房者都以此为由而拒绝接收新房。
3、商品房逾期交付的责任开发商有时会因种种原因而逾期交付房屋。
一、验收房子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验收房屋需要注意下列问题:
1、证件验收,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使用时,应向购房者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商品房的还应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果没有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部门投诉;
2、现场验收,确认交付的房屋是否为您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与原图一致;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是否与合同约定一致;水电等辅助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它合同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
二、房屋交付条件是什么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房屋所属的楼需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可以通过登录房管局网站查询。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权属证书(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三、房屋质量安全验收的几点做法
房屋质量安全验收的进行是: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4、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
5、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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