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公证什么?

覃永雄
2022-12-12 · 公司事务,经济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5.8万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3603万
展开全部
公证处职能:
1、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1)合同;
(2)继承;
(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4)财产分割;
(5)招标投标、拍卖;
(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8)公司章程;
(9)保全证据;
(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件与原本相符;
(11)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2、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2)提存;
(3)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4)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5)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公证处可以公证的包括可以进行公证的范围比较多。合同内容、遗嘱内容、财产分割、关于继承、收养关系等都可以进行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有关事项进行公证需要向公证处提交相关的材料。公司章程、学历学位、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保全证据等也可以进行公证。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不能进行公证的,可以进行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