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做无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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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3、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5、刑法不予追究
一、无罪释放什么意思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法律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事故被告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四川**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1、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被告人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大,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大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出于对法律的无知才实施本案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3、本案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4、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5、本案中,被害人熊xx存在严重的过错,(1)被害人熊某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人熊某某;(2)被害人熊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对本案的发生被害人过错明显。二、量刑方面本案被告人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因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告人认罪应当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在6个月左右量刑且适用缓刑比较合适。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才导致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且从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主观动机,还是在被羁押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陈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请合议庭念在其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并无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在量刑时予以宽大处理,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此致广安市**区人民法院四川**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二○xx年五月五日
三、涉嫌强奸罪如何辩护
强奸罪做无罪辩护词的内容,首先表明某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的庭前准备,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没有提供合法指控证据。
二、被告人与被害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三、侦查、公诉机关违法办案,所提供的主要证据系无效证据,且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1、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
2、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3、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
4、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5、刑法不予追究
一、无罪释放什么意思
无罪释放是司法机关宣布在押人犯无罪并解除其被拘禁束缚的状态,恢复其人身自由。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法律规定: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交通事故被告辩护词怎么写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四川**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陈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告人,详细阅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一、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的定性不持异议,从全案来看,被告人陈某存在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1、被告人陈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应从轻或减轻处罚。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7条第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被告人陈某属于偶犯、初犯,犯罪时主观恶性不大,恳请合议庭综合考虑,对其宽大处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应当综合考虑其犯罪的动机、手段、情节、后果和犯罪时的主观状态,酌情予以从宽处罚。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出于对法律的无知才实施本案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大。3、本案使用普通程序简化审理,被告人陈某自愿认罪应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接受刑事处罚。依照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4、被告人陈某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并已经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恳请合议庭予以考虑,对其酌定从轻处理。5、本案中,被害人熊xx存在严重的过错,(1)被害人熊某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然坚持驾车并搭乘被害人熊某某;(2)被害人熊某驾驶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行使,对本案的发生被害人过错明显。二、量刑方面本案被告人基准刑在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之间,因为被告具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且被告人认罪应当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辩护人认为对被告人在6个月左右量刑且适用缓刑比较合适。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法律意识极其淡薄,才导致这一犯罪行为的发生。且从被告人陈某的犯罪的主观动机,还是在被羁押后的认罪态度上都可以看出被告人陈某的主观恶性不大。请合议庭念在其此次犯罪属于偶犯初犯,平时一贯表现良好,并无前科且主观恶性不深,有立功表现的情况下,在量刑时予以宽大处理,对其从轻减轻处罚,给其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此致广安市**区人民法院四川**律师事务所周**律师二○xx年五月五日
三、涉嫌强奸罪如何辩护
强奸罪做无罪辩护词的内容,首先表明某某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经认真的庭前准备,现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强奸罪证据不足,没有提供合法指控证据。
二、被告人与被害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
三、侦查、公诉机关违法办案,所提供的主要证据系无效证据,且剥夺了犯罪嫌疑人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