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显示封存,到新单位可以继续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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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存分为两种:一种是单位内部封存,一种是集中封存。单位内部封存是指职工在离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人事劳动关系仍在原单位)并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中止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封存手续,把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在单位住房公积金帐户中。下岗职工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批准,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后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也应办理封存手续,并将其封存在单位帐户内。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在离退休之前,由于辞职、被解聘、开除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原单位需在30日内将该职工结余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以下简称集中封存户)统一封存管理。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下:
1、贷款申请人到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的内容;
2、提交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时存缴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所购住房的合同及协议等有关证明;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合法证明和价值证明;
3、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银行会立即受理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4、公积金中心在收到银行提交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后,会立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会立即通知银行并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5、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电话通知申请人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或协议,然后银行再次把贷款合同或协议送往公积金中心复审;
6、公积金中心复审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协议,与申请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银行划拨贷款;
8、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一般会有担保公司代为办理。
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
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职工与单位恢复工资关系的,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是指职工在离退休之前,由于辞职、被解聘、开除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支取条件的职工,原单位需在30日内将该职工结余的住房公积金,转到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帐户(以下简称集中封存户)统一封存管理。职工重新就业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到集中封存的经办行办理启封手续,并将住房公积金转入到新单位。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方式如下:
1、贷款申请人到银行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的内容;
2、提交贷款所需的相关资料: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婚姻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时存缴证明;申请人及配偶的经济收入证明;所购住房的合同及协议等有关证明;作为贷款抵押物的合法证明和价值证明;
3、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银行会立即受理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4、公积金中心在收到银行提交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后,会立即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会立即通知银行并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5、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会电话通知申请人去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签订贷款合同或协议,然后银行再次把贷款合同或协议送往公积金中心复审;
6、公积金中心复审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受托银行按照委托贷款协议,与申请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银行划拨贷款;
8、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一般会有担保公司代为办理。
二、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方式如下:
1、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后,老单位的负责人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并且设立手续;
2、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由本单位工作人员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