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打官司能打赢,抢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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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罪打官司能打赢,抢夺吗
涉嫌抢劫犯罪,抢夺赌资也不例外。
二、扩展内容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涉及犯罪金额不大,定性为强夺罪,量刑在3年以下,如果定性为抢劫罪,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如果刑事辩护律师能将抢劫罪成功辩护变更为抢夺罪罪名,则被告人的刑期会大大缩短。
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薛东林律师近期受理一起公安机关以抢劫罪起诉的案子。薛东林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向被告人黄某了解案件情况,对本案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认为侦查机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黄某不构成抢劫罪。经过黄某及其家属的同意,决定采取罪轻辩护方案,通过辩护,力争将罪名变更为抢夺罪,则刑期从3年以上,变更为3年以下。同时,辩护律师为黄某讲解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黄某同意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罚具结书。
薛东林律师多次和办案检察官交流,讨论案件,并依法提交辩护词,认为黄某不构成抢劫罪,建议定性为抢夺罪。经过薛东林律师的努力,公诉机关采纳了薛东林律师的意见,变更抢劫罪名为抢夺罪,建议量刑幅度为8到10个月。薛东林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了被告人黄某和其家属的认可和感激。
附:抢劫罪和抢夺罪法律常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犯罪构成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者的量刑区别是:
1.抢劫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宏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
2.抢夺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犯罪金额不大,定型为强夺罪,量刑在3年以下,如果定性为抢劫罪,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
涉嫌抢劫犯罪,抢夺赌资也不例外。
二、扩展内容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涉及犯罪金额不大,定性为强夺罪,量刑在3年以下,如果定性为抢劫罪,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如果刑事辩护律师能将抢劫罪成功辩护变更为抢夺罪罪名,则被告人的刑期会大大缩短。
河南荣勋律师事务所薛东林律师近期受理一起公安机关以抢劫罪起诉的案子。薛东林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被告人的委托,在案件审查起诉期间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通过查阅案卷,向被告人黄某了解案件情况,对本案事实有了初步的了解,认为侦查机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黄某不构成抢劫罪。经过黄某及其家属的同意,决定采取罪轻辩护方案,通过辩护,力争将罪名变更为抢夺罪,则刑期从3年以上,变更为3年以下。同时,辩护律师为黄某讲解我国的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黄某同意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罚具结书。
薛东林律师多次和办案检察官交流,讨论案件,并依法提交辩护词,认为黄某不构成抢劫罪,建议定性为抢夺罪。经过薛东林律师的努力,公诉机关采纳了薛东林律师的意见,变更抢劫罪名为抢夺罪,建议量刑幅度为8到10个月。薛东林律师的辩护工作得到了被告人黄某和其家属的认可和感激。
附:抢劫罪和抢夺罪法律常识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犯罪构成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2、客体不完全相同。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二者的量刑区别是:
1.抢劫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宏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
2.抢夺罪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犯罪金额不大,定型为强夺罪,量刑在3年以下,如果定性为抢劫罪,量刑幅度在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