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几年还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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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仍在职,随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如果劳动者已经离职的,要看劳动者中途是否有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若没有,则超过仲裁时效,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要回工资,若从拖欠工资起一年内有向对方主张权利等行为,则仲裁时效重新计算,劳动者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能反悔要回工资吗
劳动关系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要回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二、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要回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要回拖欠的工资,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其次便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欠薪已几年还能劳动仲裁吗
拖欠工资几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能反悔要回工资吗
劳动关系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要回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要回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诉讼。
二、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怎么要回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要回拖欠的工资,首先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客观存在;其次便可以通过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给付工资和滞纳金。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欠薪已几年还能劳动仲裁吗
拖欠工资几年,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超出劳动仲裁时效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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